和業務R共事了約一年半,這段期間深刻感受到他的工作方式有些問題,總結4點:理解力不足、責任感不夠、指示不清楚、做事沒記錄。以下論證。
理解力不足:經常會有問A答B的情形。上週五開會,總經理詢問關於盤點數量差異的原因,要每個人發言。業務R的回覆是:「我這邊有一批貨,供現場組立替換用的,沒有算在帳上。」這算是個回答嗎?既然沒有在帳上,盤點就不會去盤;既然已提供現場替換用,打掉的NG品也不會扣帳。所以說,你這批貨,和盤點是沒有任何關係的,那你說這件事的意義是什麼呢?除此之外,總經理又提了另一件事:「有鑑於今年接連2次組立品的報價都出錯,今後業務的報價若是組立品,需提供構成部品表〈BOM表〉。」業務R回答:「以前A客戶有提供一個構成部品總表,那裡面都有。」既然是「報價」,指的就是「新產品」,A客戶的那個總表通通是舊產品。況且前面也說了,就是因為你在今年的報價有出錯,才作了這樣的要求,如果你是一個懂得反省檢討的人,當上位者提出了這樣的改正措施,你應該馬上就能理解並接受。
責任感不夠:最近空運一個樣品,我依照R的指示做了空運文件,結果他的指示有誤,客人來信詢問,原來R從頭到尾根本就搞錯產品的品號。事情釐清以後,客人還很好心地寄了一份圖解資料,把這組產品品號之間的關係解釋得一清二楚。至於R大概是因為被打臉很不高興,當下對我說:「你有看到那份資料吧,以後就照他那份。」我聽了也是傻眼。這是你負責的專案,我只是幫忙做空運文件而已,為什麼你會認為我要去了解你的專案內容?你自己搞不清楚的事情,就希望有人可以幫忙承擔,是嗎?
指示不清楚:前陣子試作品A完成了,廠商來請款,除了模具費以外還收了打樣費。這個打樣費,廠商的報價單上寫得清清楚楚,R做給客人的報價單上卻沒有。事後他說明這是總經理的意思,打樣費由我們吸收,但是廠商來請款時他又說:「這個打樣費要不要跟客人請都可以啦,看總經理的意思。」那麼,到底是要請還是不要請?總經理到底知不知道這件事?如果不知道,是不是應該由你向他報告說明,再給我們明確的指示?
做事沒記錄:去年年初,R要求我給他一份完整的產品A~G的裝箱資料,連同空箱樣品,他要寄給廠商。我努力在倉庫中硬生出各個產品的空箱,並且量好尺寸一併交給他,結果前段時間他又來跟我要同樣的資料。「我已經給過你了呀?」、「沒有,你沒有給我」,當時我很忙,而且老實說已經過了一段時間,我的記憶也有些模糊了,不管有沒有給過他,反正我就再做一次吧。可是後來我卻找到了他當初寄給廠商的mail,裡頭有提到已經給了完整裝箱資料。我把mail印出拿給他看,他只好閉上嘴巴。如果他那封mail沒有cc給我,如果我沒找到那封mail,不就要再重工一次?如果一開始他就有作記錄,別人給的資料有好好保存,後續是不是根本就沒有這些問題?
其實業務R是老總時期的開國功臣,18年前離開,前2年不知道什麼原因又回歸,而且這種前輩級的人物,就算沒有主管的職稱,實際地位也是數1數2的。他確實有他很厲害的地方,譬如很快就能找到新的廠商,而且品質都不錯,面對各種交際場合也是進退得宜、游刃有餘。不過上述我提到的4點問題,在我看來都很致命,但是以我的身份而言,不太好去講他什麼。他的問題,就由更上位者〈總經理或是客人〉去糾正吧,把這個人分析清楚以後,我就要繼續前進了,能做的,也只有盡力地協助和包容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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