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是什麼?人是一個過程。什麼過程呢?就我的觀察是這樣的:首先是注意力,人總會不斷尋找可供他們注意的事物,這個事物可以是外在的物理現象,也可以是內在的心理現象,總之就是要有個什麼東西供他們注意才行,注意力總是需要被佔據的。注意了之後,開始產生各種感受,正面的、負面的、中性的。有了感受以後,接著就是行為,而行為的目的只有2種:追逐更多的正面感受、丟掉更多的負面感受。例如說,有個男的在網上滑到爆乳妹的短影音,看了覺得很爽,他可能就會想再看更多類似的影片;有個政治狂熱著在網上看到不同的意見,他覺得很氣憤,接著可能就會發表言論和對方筆戰。注意→感受→行為,大概就是這麼個過程,至少我自己是這樣的。而我的體悟是,無論是正面感受還是負面感受,都難以避免「執著」的產生,畢竟每種感受都會主張它自己,你很可能會愈陷愈深,無法自拔。
那麼該怎麼辦呢?除了更加努力覺知以外,我也想不到什麼方法。我看到我的注意力聚焦在何處,我看到我產生了何種感受,我看到了想做出某種行為的衝動…只有看,沒有評判,這個單純的「看」,就是最需要學習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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